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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金山词霸停止侵权“福昕PDF”,赔偿一千万元
来源: 企业专利观察      时间:2023-05-09 15:13:19
作者:黄莺

5月7日,科创板上市公司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88095,简称“福昕软件”)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就其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办公”)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的一审判决进行了公告。


(资料图)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显示,金山办公应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在“金山词霸”软件中使用侵害“福昕PDF生成开发包软件[简称:Foxit PDF Generator]V1.0”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复制品,停止互联网平台发布侵权的“金山词霸”软件;并且赔偿福昕软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0,000元;同时进行赔礼道歉。

至此,这起发始于2018年的软件著作权纠纷,以福昕软件暂时获胜而告一段落,金山办公也可以继续上诉。

根据福昕软件2022年年报披露,2018年11月,福昕软件认为金山办公在其拥有的4个版本WPS办公软件中使用了福昕软件的PDF技术以实现“Office文档格式转为PDF文档格式” 的功能,侵犯了福昕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向法院提起了4个版本软件的诉讼。诉讼请求参见上表,共要求赔偿3500万元。

2020年12月22日,基于4个版本软件侵权情况相同,福昕软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了针对上述4个版本软件侵权诉讼案件的诉讼变更请求和其中3个侵权诉讼案件的撤销请求,将原来的诉讼请求合并至1个案件中。

2020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准许福昕软件上述申请。福昕软件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仍追究被告对四个WPS办公软件侵权版本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2021年5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690元,由原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福昕软件对判决结果不服,于2021年7月12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诉讼开庭审议。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双方完成了在北京管辖纠纷的审理。

根据福昕软件进一步披露,二者战场又转移到福建。

,并于1月26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2年3月,金山办公提出管辖权异议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金山办公于2022年4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8月,最高法知民辖终277号裁定书,驳回金山办公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

经过2022年12月,2023年3月和4月的三次开庭之后,最终福州中院作出开篇的一审判决。

原告福昕软件于2001年在福州成立,自成立至今的唯一业务就是PDF文档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其自称是全球范围内唯一和美国Adobe公司一样拥有完善、完整的PDF文档技术和产品的企业。

实际上,福昕软件和金山办公这场诉讼从2016年就开打了。

2016年5月和7月,福昕软件分别起诉金山办公侵权和违约,侵权诉讼中要求金山办公赔偿400万元,但法院在2018年和2019年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均驳回了福昕软件的诉讼请求。

虽然在后续的合同纠纷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金山办公赔偿福昕软件损失30万元,但驳回了福昕软件的其他诉讼要求。而福昕软件在起诉书中要求金山办公支付技术使用费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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