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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观速讯丨每年为船舶企业节省成本超9000万元 厦门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降低口岸进出口成本
来源: 金台资讯      时间:2023-02-25 10:54:39


(资料图片)

人民网厦门2月25日电 (余乃鎏)近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市发改委、厦门港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厦门港2023-2024年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经由厦门港(含漳州辖区港口)吞吐的内外贸货物和进出厦门港的国际国内航线船舶,在今明两年内可继续享受港务和引航费减免。

据悉,上述三部门《关于厦门港2021-2022年部分港口收费标准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三部门再次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厦门港延续现行减免部分港口收费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关于港口收费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厦门港口竞争力,切实有效降低厦门口岸进出口成本,持续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货物港务费方面,厦门港将继续减免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即对集装箱货物和外贸散杂货物按国家最新规定标准的50%计收,对内贸散杂货物免收货物港务费,维持现行执行费率;在引航(移泊)费方面,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和引航距离在10海里及以内,且引领船舶超过120000净吨的引航(移泊)费按交水发〔2022〕26号文件规定执行,航行国内航线船舶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执行费率,对6万净吨以上的集装箱船舶,按净吨6万吨封顶计收引航(移泊)费。

“为港航和进出口企业带来利好,预计每年节省超过9000万。”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说。同时,来自厦门港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举措,多年来厦门港针对相关港航和进出口企业实施系列惠企纾困助发展政策,其中仅港务和引航费一项,2022年即减免9300余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减免港务和引航费是厦门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厦门自贸片区深耕港口营商环境,率先实施口岸降本增效,推出系统性、集成化的提效降费“组合拳”,打造“政府主动降费、市场阳光收费、行业协同规费、智慧服务提效、监管创新便利、信用红利护航”的工作模式,大力破解跨境贸易成本高、通关时间长、申报手续多等问题,持续提升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此外,厦门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也进一步压缩,智慧港口建设全国领先,厦门港连续4年获评“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最高星级。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力贯彻落实福建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接下来将继续联合各口岸单位,不断推动港口通关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助推厦门港高质量发展、提升港口竞争力,以持续打造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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